1991年6月1日,国务院发布了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。听取了民法、将在听取专家意见之后,实际工作部门以及被拆迁人的意见 。对这些意见研究整理后,”
根据这一法律修正案的授权,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。国务院法制办对条例的修改非常重视,
新华网北京12月16日电(记者陈菲)国务院法制办16日召开专家研讨会 ,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了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正案》。召开专家研讨会是国务院法制办修改拆迁条例的一个工作环节 ,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,并于当年7月1日正式实施。
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,其中规定:“为了公共利益需要 ,国务院法制办将《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》纳入了修改工作日程。因拆迁条例比较重要,早已在安排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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